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天津 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产业集群项目HDPE装置放射性密料计10台(WZ20221212-3807-16832-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放射性密料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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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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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辐射物位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 5.00 | 套 | 包1-放射性密料计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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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辐射物位开关\L=11000 隔爆型 | 1.00 | 台 | 包1-放射性密料计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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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辐射物位开关\L=12000 隔爆型 | 2.00 | 台 | 包1-放射性密料计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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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射性密度计\Cs-137 NaI 0-1000kg/m3 4-20mA+HART 隔爆型 0.2级 | 2.00 | 台 | 包1-放射性密料计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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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9 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3.1.10 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方案必须有近5年来在乙烯或炼油项目(非改造项目)中同类工况下运行2年以上应用业绩2个,严禁使用试制产品和特殊订制产品。此业绩要求不包括备品备件供货。卖方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1 卖方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买方询价书中的技术要求。 3.1.12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 3.1.13 卖方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GB/T 19001-2016/ISO-9001-2015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3.1.14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技术规定、技术要求、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15 卖方所供的产品及附件如为原装进口必须在制造厂国外工厂组装测试完毕,不允许在国内代工。卖方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出产品主要部件及附件的产地。如为原装进口卖方必须承诺在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3.1.16 卖方必须承诺按 GBZ125-2009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进行放射源剂量计算。当量率(H)必 须满足 GBZ125-2009 的卫生防护标准,距设备表面 5cm 处,0.25≤H3.1.17 放射源必须选用 IV 类或 V 类放射源,严禁选用 III 类及以上放射源。 3.1.18 规格书中要求SIL认证的物位计及开关必须提供SIL2认证证书。SIL认证证书必须由TUV、EXIDA或等同的国际权威机构签发。 3.1.19 探测器应采用刚性闪烁体,不接受柔性闪烁体,外壳材质应满足规格书要求,并提供选型样本。 3.1.20 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产品的气体防爆认证和粉尘防爆认证。 3.1.21 当询价书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有冲突时,以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为准。 3.1.2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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