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102246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新集利辛板集电厂二期空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中煤新集能源股份 利辛板集电厂二期项目空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交货进度按2022年11月合同生效,二期项目工程工期以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排定(开工时间暂定,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20+1个月不变),详见技术规格书。具体设备交货详细进度以项目单位最后确定的时间为准,且投标方设备的交付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4 交货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煤新集利辛发电 二期工程场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6 第三批辅机设备(A批次)招标本标段项目:空气处理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资格条件2: 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资格条件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 1 个燃煤发电项目(600MW 及以上,单机规模,国内业绩)空气处理主要设备供货业绩。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一: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首页、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内容。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性材料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二: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 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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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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