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马王风电场三期工程1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升压站钢筋采购II标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宾阳马王风电场三期工程100MW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能源〔2020〕733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宾阳马王风电场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西南部,场址涉及宾阳县武陵镇、中华镇、宾州镇、思陇镇、陈平乡等乡镇,本期马王风电场三期工程位于马王风电场场区北部,装机容量为99.65MW。
2.2 供货时间:计划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送达后3日内开始供货,具体以排产函为准。
2.3 采购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升压站钢筋II标采购(含货物制作、运输、卸车)。
2.4 交货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质量标准,同时满足本竞谈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00万吨以上,其中线材和螺纹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 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 11 月 26 日17:00之前登录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进行报名。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购买竞谈文件费用只能采用银行汇款。采用银行汇款的在备注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银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