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城区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城区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EPC招标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2〕107号、顺发改〔2022〕字115号、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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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资质要求:3.1.1.1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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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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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