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漳浦海峡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规划场址位于漳浦六鳌半岛东南侧外海海域,本项目场址面积约22.9km2,场址西距漳浦六鳌岸线30.3~36.7km,中心距离岸线32.8km,理论水深26~40m,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各风电机组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采用2回220kV交流海底电缆送出登陆接入在建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再通过架空线路或电缆接入电网。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安装、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施工、海缆登陆段施工、陆上集控中心至电缆终端站段施工、设备出厂和到货验收、检验及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风电机组、海缆、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及基础钢结构、风电基础钢结构等驻厂监造;金属结构检测、水下工程检测及相关服务工作。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监理服务期: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完成全场移交生产验收止的施工工期,计划2022年12月海上主体工程开工,2023年8月底前完成首批风电组并网发电,2023年12月完成所有基础施工及海缆敷设,完成23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25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有国家工程综合监理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具有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副总监及以上的任职经历,且拥有5年以上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以监理合同中载明的总监名称与职位为准,合同中若不能明确体现姓名和职位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7年6月-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1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的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完工的海上风电业绩是指已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
(4)财务要求:近3年无2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时整至2022年12月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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