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砂浆充填工程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YGS-GC-GKZB-22-0259
2.2 招标项目名称
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砂浆充填工程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砂浆充填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
承担西北处置场一期一阶段处置单元砂浆充填约4800m3。(每次施工工艺及要求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具体工程量以实际计量为准
2.5 建设/项目地点
甘肃省矿区西北处置场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起至相应浇注任务完成止,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为完成相应处置单元相关任务并验收,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提交的文件格式、内容和深度满足初步设计应满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兼顾国防科工局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通信等专业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强制标准及核工业强制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评审、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项目采购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西北处置场处置单元砂浆充填工程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2日 09时00分—2022年12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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