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工程-外电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工程-外电工程施工
补充招标公告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工程-外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2-17090),于2022年11月26日在 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质量负责人修改为:
质量负责人 | 10 |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取得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5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3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工作年限10年或以上(含10年),得5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3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1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不得分。 ②工作年限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安全负责人修改为:
安全负责人 | 8 | (1)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取得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3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工作年限15年或以上(含15年)的,得3分;10年至14年(含10年,含14年)的,得2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1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0.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须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不得分。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②工作年限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三、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能力”,造价负责人修改为:
造价负责人 | 10 | (1)造价负责人取得机电类或电气类或造价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含3年)的,得3分; 3年以下(不含3年)的,得1.5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工作年限10年或以上(含10年)的,得5分;5年至9年(含5年,含9年)的,得3分;5年以下(不含5年)的,得1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3)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本小项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不得分。 ③工作年限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 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 外电工程施工补充招标公告.pdf
- 广州市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工程-外电工程施工合同(挂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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