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22】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排水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等,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规模:扩能现有第五污水处理厂规模3万m³/d,扩能后污水处理能力8万m³/d,建设处理规模为5万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工艺采用MBR处理工艺,污泥脱水采用离心浓缩脱水+高压带式脱水工艺,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主要内容为:对进水提升泵房进行改造,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1座,新建初沉池1座,新建水解酸化池1座,综合处理车间1座 ,工艺设备及安装、电气设备及安装、进厂污水干管、尾水排放改造、新建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施工。对现状处理规模为3.0万m³/d处理能力的第五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部分关键设备的更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合同估算价:110.6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监理服务机构,为西宁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至少配备一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专业监理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055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2年12月23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 在西宁市 .开标室三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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