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皖E3-23-2022-5362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防洪除涝专项债剩余项目可研编制及全过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0〕355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020-340521-76-01-0372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当涂县水利局、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境内 |
建设规模 |
当涂县防洪除涝及水系整治提升工程涉及全县10个乡镇,工程类型主要有水源工程(包含塘坝、水闸、提水泵站建设)、引调水及水系连通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
设计周期 |
本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涉及全县10个乡镇,项目周期较长,分多个单项实施,每个单项设计周期如下: (1)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大纲。 (2)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各专题报告(送审稿)。 (3)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 (4)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进度需满足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 (5)中标后,中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相应数量的文本外,还应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电子原文件格式和pdf格式的成果资料)。 |
招标范围 |
中标人在建设规模的范围内承担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有关专项设计等工作。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
2400万元(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批复初步设计报告中计列勘测设计费,暂定2400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含可研、可研阶段专题、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务费及专家评审费;3、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按不高于批复初步设计报告中计列勘测设计费的75%进行费率报价。)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预留40%份额给中小企业)。 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可研编制及全过程勘察设计,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2.1.2 投标人对此存在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内容) 3、拟派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 /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
(2)投标人和
7、业绩要求:无。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等形式交纳的,必须从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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