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道(建设路-京华路)道路综合功能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安道(建设路-京华路)道路综合功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规模:长安道(建设路-京华路)道路全长约1709.7米,新建雨水主管道、污水主管道、机动车道路破除并恢复面积、沥青路面铣刨罩面、人行道破除并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破除并恢复、绿化带破除并恢复。
2.2 招标范围:长安道(建设路-京华路)道路综合功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恢复道路(标线)工程,电信、联通、燃气、移动工程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施工方、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任丘市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2年9月-2022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2年9月-2022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2年9月-2022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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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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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