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一期500MWp项目标段Ⅲ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天津静海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HFT-GC-GKZB-22-0095
2.2 招标项目名称
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一期500MWp项目标段Ⅲ
2.3 招标项目概括
详见附件。
2.4 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2.5 建设/项目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
2.6 计划工期
自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或风力发电或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担施工工作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单体光伏项目100MWp及以上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具有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新能源或风力发电或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担施工工作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单体光伏项目100MWp及以上总承包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具有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天津静海新华中旺镇以沟渠为主的2GWp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一期500MWp项目标段Ⅲ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2022年12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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