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NX2022-33
1.招标条件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代理业主全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沙坡头区 、大武口区 和盐池县 配备分拣机和胶带机共3套,预算金额为253.9万元(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时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日历日完成供货(包括制造、运输、 装卸、安装、货物交验、调试等全过程);
2.4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为设备的生产供应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唯一授权函;
3.4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未列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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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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