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是黄河上游大型梯级水电站之一,位于省尖扎县和化隆县交界处,上游距龙羊峡电站河道里程108.6km,距离西宁市112km。水电站属大(Ⅰ)型一等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2180m,相应库容16.5亿m3;死水位2178m,死库容15.9亿m3;水库调节库容0.60亿m3,为日、周调节水库。李家峡水电站下游7km处为直岗拉卡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050.0m,总库容1540万m3,具有一定的调节库容,且水库回水与李家峡电站厂房尾水衔接。如果上水库利用已建李家峡水库,下水库利用已建直岗拉卡水库,具备布置一定规模可逆机组的条件。
李家峡水电站坝址位于李家峡峡谷中段,为V型河谷。大坝左岸上部为三面临空的山梁;大坝右岸山体雄厚,不良地质现象相对较少,在右岸具备布置扩建工程地质条件。根据现场查勘,可初拟扩建机组厂房及引水发电系统位于李家峡坝肩右岸山体,地下厂房洞室距现有建筑物最小安全距离200m。
目前,李家峡水电站混合式抽蓄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储备项目库,为加快推进项目开发时序,论证项目可行性,特开展项目前期地质勘探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为李家峡水电站混合式抽蓄(20万千瓦)项目地质勘探,包括收集相关工程资料、现场调查、勘探、试验,编制、审查、提交勘探成果资料等工作。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2.2.1收集相关工程资料。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收集本项目相关的工程资料,收集的相关资料应真实、客观。
1.2.2.2现场调查、勘探、试验,进行相关地质条件分析和评价,并编制勘探成果资料。
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勘测任务书等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李家峡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及其他设备设施安全、稳定、健康运行。主要工作及要求如下:
(1) 钻探:
① 根据设计布置地质勘探钻孔,主要布置在进出水口、厂房轴线、引水线路位置。钻探共6孔,其中进出水口2孔,孔深各50m,引水线路2孔,孔深100m,厂房轴线2孔,孔深100m。
② 采用钻机垂直钻孔,进行岩芯(土)取样、地质柱状图。
③ 钻探完毕后根据国标要求采用C25混凝土进行封孔处理。
(2) 坑槽探:
① 根据设计布置坑槽地质勘探,用以初步调查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不良物理地质现象的界线的分布范围及规模,地层界线、岩体结构及工程地质特性,以及料场勘探、取样、试验等。
② 坑槽勘探完毕,采用原土进行坑槽加填处理。
(3) 物探:
配合钻探,初步调查主要建筑物部位岩体的风化、卸荷深度及完整性等。
(4) 试验:
① 室内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含水量、容重、比重、饱和度、孔隙比、塑性指数、液性指数、抗剪强度(C、φ值)、压缩系数、渗透系数、固结系数等。
② 砂砾石料试验。
③ 水质分析。
(5) 编制上述工作相关的成果资料:
① 区域地质构造图
② 枢纽区工程地质平面图(1:2000)
③ 引水洞线工程地质平面图(1:2000)
④ 厂房及进出口边坡工程地质剖面图(1:2000)
⑤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报告。
⑥ (项目建议书工程地质报告。
⑦ 其他工程相关的报告、图纸、表单等资料。
(6) 环境恢复:
含政府主管部门及地方企事业、群众间的协调、林草植被及其他地貌恢复以及有关费用补偿、补助等。
(7) 临时用地征占用:
含政府主管部门及地方企事业、群众间的协调和有关费用补偿、补助等。
1.2.2.3编制、审查地质勘探报告。
以现场踏勘、地质勘探、试验分析结果等基础资料为依据,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地质勘探相关报告,报告文件必须语言描述准确,内容应包括:
(1) 收集并分析整理区域地质构造、活动断裂、地层、历史地震等资料,确定地震动参数,评价区域构造稳定性。
(2) 初步调查明库区的渗漏、浸没条件、库岸稳定及坍等条件,评价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 初步调查工程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基岩风化程度,水文地质条件和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对基本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做出评价。
(4) 初步查明引水线路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程度、水文地质条件和不良物理地质现象等基本地质条件,进行洞线围岩的工程地质初步分类。
(5) 初步调查引水洞及进出水口部位坡体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卸荷程度,研究不同方向结构面的组合特征,对引水线路及进出水口边坡岩体稳定性做出分析评价。
(6) 初步调查引水洞和调压井围岩的岩性、构造、岩体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对围岩的稳定等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做出评价,并提出建议工程处理措施。
(7) 初步调查地下厂房的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体结构、风化卸荷深度、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8) 初步调查天然建筑材料及人工骨料料源的分布、储量、质量以及各料场的开采运输条件,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储量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
(9) 组织业内专家审查地质勘探报告。投标人负责组织审查会,派
1.2.2.4提交成果资料。
向发包方提交20份最终审定版纸质盖章报告,并提供WORD可编辑版、PDF盖章扫描版)电子报告各1份。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
1.2.3.2 项目工期: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管理业绩。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十年内,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或地质勘察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