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执行机构框架协议(WZ20230105A/B/C/D-3817-18108-B4)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活塞执行机构电动执行机构(常规型)电动执行机构(总线型);电液执行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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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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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液执行机构配件 | 1.00 | 件 | 包-B4-电液执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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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液执行机构 | 1.00 | 台 | 包-B4-电液执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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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或其母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分子公司。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必须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7 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8 投标人境内或境外有电液执行机构生产工厂,具有电液执行机构加工、组装、检测能力。 3.1.9 自2016年起至今所售产品在中石化企业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1.10 1.CCC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应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人提供评价机构出具的已受理检测的回函(应标明受理厂家信息及受理编号)。2.投标产品防护等级IP67。3.能生产符合IEC-61508标准的功能安全型产品,安全完整性等级不低于SIL2,并提供认证证书。 3.1.11 近3年(2019年-2021年),电液执行机构销售业绩累计1000台以上或者至少有1年销售业绩500台/年以上,按要求填写"附表1 2019-2021年石油&煤化工行业电液销售业绩表(资格审查用)” 3.1.12 若产品为国内工厂(注册地在境外的工厂除外)生产,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投标商不具备售后服务和现场响应能力,接受生产商和授权服务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中的授权服务商应通过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商不具备售后服务和现场响应能力,接受生产商或联合体投标方式;联合体授权的授权商应通过相应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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