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区域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规模为6.5平方公里,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区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范围占地面积约6.5平方公里,原有建筑面积554.8万平方米,其中拟拆除建筑面积71.15万平方米,提升改造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更新后总建筑面积141.0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产业设施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产业设施提升改造建筑面积5.04万平方米,其他新建设施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内的房屋更新、产业设施更新、产业设施提升改造、配套设施新建以及市政基础设施新建等。其中产业设施包括数字贸易港、口岸加工贸易区、保税食品加工基地、保税研发制造园、保税维修产业园、产业邻里中心、高标仓储加工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配套设施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园区智慧化改造、增设海关检查区、环境设施提升及相关道路连通工程,总投资额10719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建筑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3)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4)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②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各1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④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5)以上人员均由投标企业出具任命书并提供2022年9月至11月任意一个月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如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如有任何成员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视为联合体失信,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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