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热水务 生产项目浓缩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07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 生产项目浓缩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本工程包括新建末端废水浓缩减量系统,负责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装置的功能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试验、调试、现场技术服务、性能保证及性能验收等,浓缩系统采用两效热法浓缩工艺,系统最大处理量为15m3/h,浓缩后浓水水量不大于4.5m3/h。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 生产项目浓缩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华能烟台发电厂厂内。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80日内。
2.6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废水转运泵、清水箱喷淋水泵、一效加热器、二效加热器、冷凝器、一效分离罐、二效分离罐、蒸汽/尾汽冷凝器、冷却水泵、负压系统、蒸汽减温减压站、一效循环泵、二效循环泵、首端冷凝罐、尾端冷凝罐、首端冷凝水泵、尾端冷凝水泵、地坑泵、地坑搅拌器、出料澄清器、澄清器刮泥机、排泥螺杆泵、出料缓冲罐、缓冲罐出料泵、电葫芦、浓盐水循环管路、冷凝水系统管道、系统管路、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配套仪表装置、配套电气装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火电厂脱硫废水闪蒸热法浓缩已投运业绩,且蒸发效数不低于两效,处理水量不低于15立方米/小时。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工程移交证明、电厂盖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单等相关佐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