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2023-2024年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9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开发 2023-2024年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
2.2 规 模:为了落实公安部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一步增强电力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据《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标准规范、《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等标准规范,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及管理各单位二级及以上的保护对象测评工作需由有资质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来实施;
2.3 标段划分:华能能源开发 2023-2024年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4 服务地点:浙江省;
2.5 服 务 期:2023年、2024年各测评一次,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统招分付方式,包括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65号华能大厦、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华能玉环 、浙江省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华能长兴电厂、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东路66号桐乡燃机热电。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及管理各单位预估2023年二级信息系统20个、2023年三级信息系统12个,2024年二级信息系统5个、2024年三级信息系统15个。需测评(或复评)及风险评估的信息系统数量可增减,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2 投标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5项与电网或发电企业签订的电力监控系统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