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烟草公司玉树州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烟草公司玉树州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省公司以青烟司计【2022】83号批准实施,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服务周期:3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限的须附相关说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到近三年来的行贿行为纪录(以上提供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且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4>本次招标活动中发现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如措施,禁止参加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5>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省烟草系统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省 321开标大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玉树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