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22021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东明石化产业园发展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东明石化产业园发展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位于东明石化产业园,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由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联合体牵头方)和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合体中标,项目建安费约8.9463亿元(暂定)。合作期23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智安化工园区平台工程、给水厂新建工程、村庄搬迁建设工程。
2、招标范围
东明石化产业园发展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施工范围内商品混凝土材料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1,802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468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366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15,000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105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90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85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98 |
合计 | 立方米 | 18,014 |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以使用项目的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东明石化产业园发展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
7、其他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且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其混凝土拌合站至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城关镇尊道路的运输距离不超过60公里(提供清晰的运距截图),其商品混凝土取得省级及以上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且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自2019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自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以同时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