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011-22002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北方国际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北方国际工程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PPP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采购一批天然砂砾,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PPP项目,包括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及管网的建设和运营。项目全线占地1727亩范围内“九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共10条市政道路,长30.65公里。
(1)起步区6.3平方公里内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道路照明、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
(2)起步区范围外路网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标志、标线)、道路照明、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PPP项目天然砂砾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天然砂砾 | 级配天然砂砾 | 吨 | 181000 | 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PPP项目工程指定地点 |
合计 | 18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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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
从2023年1月中旬开始,以使用项目的订单为准。
5、交货地点
朔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及外部连接道路PPP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用于垫层砂砾采用天然砂砾,其最大粒径不超过37.5mm,通过0.075mm筛孔颗粒含量不大于5%。
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中标人开具到货并验收合格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到货并验收合格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3个月)结束且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采取电汇/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8、其他
本次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清晰的相关证明文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
3、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以及用户满意度评价)。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须提供2019年至今各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5、联营体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