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开区新水厂三期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经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饶开经发〔2022〕208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 2、工程建设 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应公共配套设施设计及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缴费满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当月前 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5万吨/日设计规模的供水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可以参加投标申请,并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本业绩由投标人提供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最终确定的总图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施工图)原件、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拟派的设计 7、设计单位还须配备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如下:建筑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电气专业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各一名; 8、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9、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new_index.html)”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10、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 1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省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12、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电子保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第9、10、11条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交易网 /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 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5日09 时0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市本级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西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3.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3.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3.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3.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3.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 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