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一级干线汽车大连至哈尔滨邮路驾驶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TC229W0DQ
3.项目概述:拟对“业主一级干线汽车大连至哈尔滨邮路驾驶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共计1条邮路,设1个标包,预算金额576.1万元,承运期限2年。
4.招标内容:
序号 |
邮路属性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车型 (米) |
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 |
最高限价 |
价格权重 |
(元/趟) |
||||||||||
1 |
一干 |
大连邮区 |
大连-哈尔滨(驾驶服务) |
2120 |
13 |
20 |
往返 |
邮政 |
7892 |
100% |
注:(1)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76.1万元。本项目共1条邮路,采用13米(20吨)车型运营。供应商应对往返驾驶服务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7892元/趟(注:大连-哈尔滨往返一个频次为一趟)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辽宁省一级干线邮路外包拦标价格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须提供承诺书。
(5)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1个结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快递物流运输)。
注:
①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一个框架下的多个订单视为一个单项合同,且金额以框架协议金额为准)。
②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③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如果合同上无法看出合同金额,可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票。
④资料不全、评标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将不予认定。
(7)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此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中标合同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7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签订10日内,人员、设备到位,并完成交接工作,须提供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期满暂未出现任何邮件质量、安全问题,由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80%。剩余20%部分在一个月后无任何邮件质量、安全事故时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须提供承诺书。
(12) 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承担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维护保养,若因承运人方造成设备损坏,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须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人员、邮件货物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承运人承担。
(15)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5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须提供承诺书。
(17)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第二中标人知晓并同意: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压降。第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接受上述中标原则。
(18)投标人须承诺,在使用招标人车辆过程中,使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航等国有企业油品加油,须提供承诺书。
(1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0)投标人已阅读《运费-油价联动机制解释说明》内容,知悉计算公式、数据取值等内容,同意并认可按照运费-油价联动机制执行,须提供承诺书。
(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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