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一期)已 由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投资【2022】225号、永发改招标核[2022]6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永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一期)共涉及永清县现状河渠1条,为永定河故道干渠综合治理。
建设内容:(1)新建引清干渠—故道干渠连通管涵0.48km(双排DN200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2)故道干渠清障、清表清淤疏浚、垃圾转运、岸坡整治,总长度14.56km,改造危桥4座,堤顶整治12.588km,重建纪庄子引水涵闸1座,新建生态缓冲带10831㎡;(3)改造故道干渠堤顶路,全长约6.6km。
2.2工程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6投标报价上限:11965.0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其中,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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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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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