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度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管理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度乌东德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
(002)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
(003)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建筑工程管理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3年度乌东德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 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3 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建筑工程管理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26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地点主要在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工程所在地,第一、第二标段部分审计工作需在成都开展。
2.2 招标范围
(1)审计对象简介
①乌东德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会东县和云南省禄劝县交界的金沙江下游河段,电站左右岸地下厂房各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85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2015年12月经国家正式核准,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6月,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1年6月,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②白鹤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的金沙江峡谷段,电站左右岸地下厂房各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2017年8月经国家正式核准,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电站首批机组于2021年6月发电,全部机组计划于2022年12月投产发电。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3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2023年度乌东德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包含148份合同,涉及乌东德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招标代理、商务代理和仓储管理、监理监造等和乌东德及白鹤滩水电站地震监测、生态监测、生态调度研究等合同类型,送审合同金额87.78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1:2023年度乌东德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送审合同清单表。第一标段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3月31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3年4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
第二标段为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包含98份合同,涉及白鹤滩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招标代理、商务代理和仓储管理、监理监造等合同类型,送审合同金额112.93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2: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永久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管理审计送审合同清单表。第二标段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3年8月27日到2023年8月31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3年9月1日到2023年11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
第三标段为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建筑工程管理审计,包含39份合同,涉及白鹤滩水电站骨料加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建安及运行、泄洪洞工程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散装粉煤灰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等合同类型,送审合同金额72.68亿元,详细送审合同情况见第四章附件1-3:2023年度白鹤滩水电站建筑工程管理审计送审合同清单表。第三标段审前调研时间计划为2023年6月26日到2023年6月30日,现场审计工作时间计划为2023年7月1日到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正式稿)并进入发文流程。
根据招标人要求,三个标段投标人均应及时完成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整改检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案例、审计资料归档和审计服务合同验收等工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引起审计进点时间较原定计划推后或中途暂停,以上相关工作节点时间相应顺延,中标人不得以上述原因提出变更、索赔或补偿。中标人应无偿、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和审计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对疫情防控所做的部署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三个标段资格要求相同):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
①公司业绩要求: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具有独立承担(或以牵头方身份参加的联合体,下同)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下同)水电站(含抽水蓄能水电站,下同)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的业绩。
②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具有担任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水电站(含抽水蓄能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项目经理的业绩。
备注:公司和项目经理2018年以来承担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或2018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但在2018年1月1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其中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报告(合同协议书: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以及项目经理名单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报告:至少提供封面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专业人员规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注册一级造价师不少于30人。
②审计团队要求:
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不低于40周岁,注册一级造价师,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
(4)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经营无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任本项目审计团队成员均未参与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乌东德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的咨询或项目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3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每标段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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