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现有装机规模为 2×600MW , 1# 、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元月 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产发电。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 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电厂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 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电厂北面约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电厂西面约 3.0km 处 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黔东火电厂 2×600MW 亚临界机组, 采用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为 DG2028/17.45-II3 的 “W”型燃煤锅炉。汽轮机是由东方汽轮机厂设计制造, 发电机为东方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该机组已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 1 月投产发电。说明本次招
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对外交通、标段划分等。
黔东火电厂于 2022 年 11 月开始对外供汽,为确保机组双停期间连续供汽,需对启动锅
炉进行燃油、燃气双重化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黔东火电厂启动锅炉燃油、燃气双重化改造项目, 包括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 备) 、制造、供货、包装、运输、 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培训、方案优 化工作和最终交付生产等。
2.3 工期要求:合同总工期 85 天。
2.3.1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编制,15 日内完成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2.3.2 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燃烧器及附属设备送至黔东电厂。
2.3.3 现场施工工期在 25 日内完成(包括调试和试运) ,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 为准。
2.3.4 投标人应提前派骨干人员到黔东电厂工地熟悉现场,办理进场、安全培训等手续,
满足项目管理人员提前 7 天进场,其他人员提前 3 天进场的要求。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以上或锅炉制造 B 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2.4 投标人的分包商资质:
(1)本项目安装施工允许分包,分包商必须经招标方认可。
安装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 2 个 35t/h 及以上锅炉燃油改天然气燃烧器改造同
类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 事故)发生。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
除。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
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
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担任施工负责人)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2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具备 5 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管理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
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3 具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 人。
3.7.2 专职安全员:具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7.3 其他主要人员应从事电力行业本专业工作 2 年以上。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3)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8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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