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线路巡护终端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0611Q】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管道线路巡护终端物资采购(招标编号:TC220611Q)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对公司外管道管理人员、区段长、巡线承揽人每人配置1台巡护终端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终端采购的采购包含供货、2年质保和新设备的到场调试、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巡检终端A型 管理员 台 450 巡检终端B型 基层员工 台 1350 2.4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南塔23楼。 2.5 交货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 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 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人提供终端设备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和核发的入网许可证。 3.1.4 本项目接收终端设备代理商投标标,代理商可以是终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区域或行业的代理商,并提供终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1.4投标人提供的终端
3.2 财务要求 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产状况良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属于较严的标准,建议放宽以防因此资格条件废标,建议写法如下: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19年至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5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相近。须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技术协议、发票及用户使用报告(须为业主签字盖章,并提供业绩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ntcitc.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