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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食堂菜品、食材项目

   日期:2022-1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菜品、食材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堂菜品、食材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

  1. 招标编号:LNWC2022336
  2. 项目概述:

  2.1业主食堂菜品、食材项目,预估金额:312万元;

  2.2服务期:1年。

  1. 招标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

  送货

  备注

  1

  业主食堂菜品、食材项目

  100%

  盘锦市 、邮件处理中心、大注区 、盘山县

  按月付款,当月底据实核算费用,次月结算,按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顺延)

  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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