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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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因新冠疫情影响,需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 1.原资审文件4.1.2要求密封袋上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22 年12月 26日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现修改为密封袋上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22 年12月30日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2.原资审文件4.2.1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 时00 分,现修改为2022年12月30日09 时00 分。 3.原资审文件4.2.2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 时00 分,现修改为2022年12月30日09 时00 分。 4.其余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