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2023年度装卸机械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HYZXSBWB-2022-001)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货运中心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货运中心2023年度装卸机械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项目1:呼和浩特货运中心管内门式起重机(4台)维保项目。
项目2:呼和浩特货运中心管内内燃叉车(28台),电瓶叉车(18台)维保项目。
项目3:呼和浩特货运中心管内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5台)维保项目
1.对上述维保项目装卸机械设备按照铁路行业机械设备维保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更换油品、滤芯和损坏的配件等,保证设备恢复正常的技术状态。
2.对于日常的应急维修,采取故障修,报修后要及时维修,计次核算工时和配件费(本次工时及配件报价作为以后维修计价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维保人员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有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在铁路从事装卸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维保、大修的经验,懂得铁路货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的企业优先。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维修资质,特种设备维保必须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维修相关资质,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含有“起重机械”、“厂(场)车”、机械设备维修、配件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素质、大型机具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良好的商业信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无违法或者违规等不良行为反应或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6.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线下报名,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线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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