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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Ⅰ)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28     浏览:14    
核心提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水深在15m-25m之间,中心离岸距离约27km,场址沿东西方向长约18km,南北方向宽约17km,场址面积约191km²,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次招标方案采用71台8.5MW风电机组,基础采用58台单桩(其中1台为试桩单桩,由其他第三方实施)、6台导管架吸力筒基础、7台导管架钻打桩基础,具体基础型式及台数以实施阶段为准。
鉴于后续海域适用范围可能调整导致风机布置变化,本招标文件中给出了12MW机型作为备选方案,具体数量以实施阶段为准。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风电机组(含塔筒)、海上升压站基础及安装等全部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机组单桩基础(暂定57台)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单桩基础施工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如有)、基础的制作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基础防护施工等。
1)钢管桩制作与施工1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所用钢材与防腐材料的
采购、钢管桩的加工制作、法兰采购、组装焊接、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装船运输、现场沉桩(含二次沉桩)与安装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包含试桩机位)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单桩基础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外加电流防腐蚀系统、防坠落装置及支架、航标设备接口设施等附属结构材料、设备的采购、预制生产、加工制作和运输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安装及验收等全部工作。
3)基础冲刷防护(包含试桩机位)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4)桩基试验监检测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基础的桩基试验监检测等全部工作。
5)其它(包含试桩机位)
按发包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承包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2)风电机组导管架吸力筒基础(暂定6台)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导管架吸力筒基础施工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如有)、基础的制作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基础防护施工(如有)等。
1)导管架吸力筒基础的制作与施工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导管架吸力筒基础所用钢材与防腐材料的采购、导管架吸力筒基础的加工制作、法兰采购、组装焊接、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装船运输、现场吊装、沉贯、调平、施工期监测、灌浆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2)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导管架吸力筒基础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外加电流防腐蚀系统、电缆管(管内预留拉缆钢丝)、防坠落装置及支架、航标设备接口设施等附属结构材料、设备的采购、预制生产、加工制作和安装,钢构件加工、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安装及验收等全部工作。
3)基础冲刷防护(如有)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导管架吸力筒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4)其它
按发包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承包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3)风电机组导管架桩基础(暂定7台)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导管架桩基础施工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如有)、基础的制作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基础防护施工(如有)等。
1)导管架桩基础的制作与施工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导管架桩基础所用钢材与防腐材料的采购、上部导管架和桩的加工制作、法兰采购、组装焊接、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装船运输、沉桩、现场吊装、施工期监测、灌浆施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导管架桩基础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外加电流防腐蚀系统、电缆管(管内预留拉缆钢丝)、防坠落装置及支架、航标设备接口设施等附属结构材料、设备的采购、预制生产、加工制作和安装,钢构件加工、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安装及验收等全部工作。
3)桩基试验监检测
3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基础的桩基试验监检测等全部工作。
4)基础冲刷防护(如有)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导管架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5)其它
按发包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承包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4)71台8.5MW风机的安装(含部件接收、卸货、仓储、保管、底段塔筒预拼装及电气设备安装、塔筒海上卸货、组拼装、场内运输、海上安装、交接试验、风机调试及送电配合、配合送电期间塔底环网柜合闸操作、风机安装消缺及高强螺栓第三方检测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5)完成海上升压站的上部平台的运输、安装及导管架、桩基础的制作及安装全部工作(海上升压站建造标承包人(非本次招标承包人)负责上部平台的陆上制作、装船(含绑扎固定)等工作),主要包括海上升压站基础全部钢管桩、导管架及靠泊防撞构件、爬梯、外加电流套件(或牺牲阳极)、电缆保护管等附属构件的制作、运输及安装;沉桩施工、灌浆、基础防护、监测设施采购、安装等海上升压站和基础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海上升压站安装就位后到移交升压站验收完成前的加油、加水(包括消防水箱、生活水箱)等工作、送电期间的船舶值守(满足全站人员紧急撤离的数量要求,人数按不少于40人考虑)、来回交通运输船、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保障。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应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6)监测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仪器支座、监测仪器保护装置、监测仪器电缆保护管所需钢材的购置、加工、焊接及防腐工作,监测设备的采购、埋设及电缆敷设等工作。
(7)本合同施工期航标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航
标的采购、设计、施工、维护、拆除等;
4(8)本合同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
(9)负责海上作业期间产生的油污、生活垃圾等废水废弃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并满足经评审批复的环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且提供油污等废弃物处理协议供发包人审核,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期船舶污染海洋风险评价及应急响应能力研究报告编制、施工期污油水和垃圾回收及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机位、升压站的扫测工作,并取得符合海事等管理部门要求的扫测证明,及时组织相关机构开展通航核查,通过海事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并取得通航安全核查批复文件,合同总价包含此项费用。
(11)配合完成本合同标段的环保(含实施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调查等)、水保、安全、职业病防护等专项验收报告的编制、审查、审批、报批等及为通过专项验收必须开展的全部工作。
(12)全力配合发包人海上风电工程大容量机组施工定额消耗量指标编制工作,一是为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现场测量人员提供便利,包括不限于提供陆上及海上的交通、生活、住宿等,二是配合为消耗量指标编制提供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人员、材料、船机艘台班消耗量及相关资料,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13)完成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施工手续办理。
(14)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创优达标计划开展创优工作。
(15)为配合发包人在实施建设阶段高效推进工程数字化,实现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打造建设管理数字化精品工程,承包人应全力配合的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和进度
5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2项1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完工证明)。
63.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港口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和完工证明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2.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其他要求
(1)提供最近三个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62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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