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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洲街道“雪亮工程”相关线路迁移及机房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受南京市建邺区信息中心委托,就沙洲街道“雪亮工程”相关线路迁移及机房搬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受南京市建邺区信息中心委托,就沙洲街道“雪亮工程”相关线路迁移及机房搬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沙洲街道雪亮工程相关线路迁移及机房搬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址为: /获取采购文件,并2023年1月10日14点30 涉及区“雪亮工程”在沙洲地区敷设的1000余路视频专网社会面监控光纤链路需迁移到新址,同时,原机房相关硬件设施、光纤等需迁至新址机房内。

1.7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免费质保期为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详见采购文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1229日 至202316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1101430分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1101430分 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4 勘察现场或答疑: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

    八、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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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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