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监理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投资 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称多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县城上游河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修复工程:细曲河流城县城上游河段河岸两侧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3处、合计建设面积1.92公顷,以实现对该河段河岸外侧面源污染水体净化作用,同时兼具河岸带自然生态功能。3、县城上游河段河岸退化天然草甸生态修复工程:对细曲河上游河段河岸7处退化的天然草甸区进行生态修复,总修复面积8.23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0922001001
标段名称:通天河支流细曲河流域上游段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74.8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487.0天
招标范围:1、县城上游河段自然岸线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工程:对细曲河流域县城上游河段沿岸7100m 自然岸线进行生态保护带构建与修复,建设生态植草护坡9.94公顷。2、县城上游河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修复工程:细曲河流城县城上游河段河岸两侧部分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3处、合计建设面积1.92公顷,以实现对该河段河岸外侧面源污染水体净化作用,同时兼具河岸带自然生态功能。3、县城上游河段河岸退化天然草甸生态修复工程:对细曲河上游河段河岸7处退化的天然草甸区进行生态修复,总修复面积8.23公顷,以上建设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092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 在玉树州 .开标室一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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