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1个干式负荷装置或变频电源设备租赁服务的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文件需包含:合同扫描件、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完工验收结算证明。其中,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完工验收结算证明需体现:合同号、验收文件签署时间等。如以上完工验收结算证明无法体现,可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如完工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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