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黑水规计许可〔2022〕3号)批复,工程总投资为人民币26706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资本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L0300G221230002001。现进行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林海水库工程主要由林海水库及团结取水枢纽组成,林海水库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所辖海林市境内的海浪河上游,距牡丹江市约72公里;团结取水枢纽位于海浪河中游,林海水库坝址以下约28公里。工程任务为以城市供水为主,结合防洪和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供水范围为牡丹江市区、海林市区,林海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林海水库由拦河坝、溢流坝、进水口和坝后式电站厂房、鱼道等组成。
2.2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预计工程总工期为14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招标范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海水库工程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监理费的90%。(包含林海水库枢纽、团结水库枢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等工程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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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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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