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景泰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安装脱硫系统4套,脱硝系统8套CEMS仪表共计12套,氨逃逸4套,粉尘仪4套。脱硫原(净)烟气4套、脱硝出(入)口8套、粉尘仪3套为聚光科技CEMS-2000 B型系统;1号炉净烟气粉尘仪1套为上海华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PCME设备;1号炉2套氨逃逸为西门子设备、2号炉2套氨逃逸为仕富梅设备。
2.1招标范围
2.1.1 1、2机组脱硫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维护;
2.1.2 1、2机组脱硝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含氨逃逸检测系统)维护。
2.2技术要求:
2.2.1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HJ/T75-2017、 HJ/T76-2007和HJ/T397-2007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维护;
2.2.2投标方需提供设备维护过程中的一般耗材。
工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时间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提供近4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环保监测仪表维护、检测、比对类似服务业绩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封皮、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联系人以及能够证明其业绩相关内容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3日 09时00分起至2023年01月09日 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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