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2-JLNAYS-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蔬菜水果类、畜肉、禽蛋类、水产类、干杂、调料、奶制品等副食品采购。 (二)分包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分包,预算350万元。 投标人对我部同期发布的4个项目所有分包均可报名参加,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4个项目中的一个分包。该项目按照第一分包至第三分包顺序开标,若投标人同一项目中多个分包多次中标,则按照分包评标顺序决定最终中标分包。 (三)供货时间:本次供应商供货期限为1年,合同1年一签。 (四)供货 (五)供货方式:送货上门 (六)商品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畜禽肉蛋类、水产类、奶制品类等食品均过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 (七)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提供开户许可证。 (七)根据采购单位有关规定,已被纳入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上一级违规失信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已连续供应该单位2年副食品的企业,本次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方式(现地考察) 招标人成立考察小组,对递交资料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现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营业资质、财务状况、经营场所、生产能力、储备能力、配送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地考察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参与投标。(考察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可提供) 三、投标报名登记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月4日08:30时至2023年1月10日18:00时 下同)前往“ ”进行供应商注册(网
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 ”。报名资料如下: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 3) 生产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4) 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格证明; 5)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及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材料上传要求 1.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扫描成彩色PDF。 2.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正文需插入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3.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报名资料命名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5.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投标人发出现地考察通知;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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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