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零星工程项目。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零星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零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3、4号机组临时堆土场水土保持、已有集装箱倒运及新购集装箱布置、常规岛甲供物项仓库消防监控室迁移改造、现场监控建设光缆敷设、码头基础设施维保、工程指挥中心维保、3、4号机组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维护清洁路灯运维、搅拌站砂石场构筑物维保、零星临时性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回填/换填或硬化、公共区域场地碎石铺设、临时围栏安装(拆除)及修复等项目,以及招标人根据需要进行委托的其它项目。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下册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体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60个月或合同累计支付至4500万元。其中专项进度要求:
常规岛甲供物项仓库消防监控室迁移改造计划2023年03月01日开工,
2023年04月01日前通过验收并移交;
现场监控建设光缆敷设工程要求自光缆敷设指令发出一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其他零星工程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至少两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5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招标人列入供方评价冻结名单或“黑名单”。
3.7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10日。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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