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电力交易决策支持与智能售电系统开发及应用研究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0Y0EK)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电力交易决策支持与智能售电系统开发及应用研究科技项目已由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2.4 建设目标及范围: 2.4.1招标范围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电力交易决策支持与智能售电系统开发及应用研究科技项目的开发建设、测试、维护;相关硬件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的应用培训,以及系统的备案等服务,项目建设内容及功能范围包括:电力交易数据大屏可视化、集团电碳交易经营管控、电力交易下电厂经济调度管理、发电侧交易辅助决策管理、售电侧交易辅助决策管理、电力系统仿真平台管理、电力零售管理、电量管理功能、电力市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电力交易下电厂碳排放成本管理、零售电交易互联网应用、数据中心、模型中心等。 2.4.2建设目标 交易支持系统建设应能满足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 (含下属火电企业、售电公司)在河北 、冀北电网开展省间、省内批发侧现货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交易+中长期合约交易业务,零售侧的客户信息、营销活动、售电渠道商管理、交易复盘、售电合同及结算等业务,以及开展碳交易业务,利用数据模型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交易报价和交易复盘提供测算依据。 因建投能源下属单位业务覆盖两个市场(河北 、冀北电网),投标方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实施主体所在市场的业务不同,进行相关业务流程开发,满足两个市场企业的电力交易决策支持与智能售电系统在发、售电侧电力交易业务的开展。 建设的交易支持系统应可以实现与公司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通信;实现业务审批流程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建投能源对电力市场、碳市场交易业务的全过程管理,提升公司电力市场、碳市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4.3服务期 (1)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运维服务期:竣工验收次日起12个月; (3)运维服务期结束后12个月内,若交易中心发布的市场规则发生变化则中标方需要免费对系统功能做适应新版规则的调整更新。 2.5服务方式:在招标人指定办公场地(河北省内)驻场办公,场地由招标人提供。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1)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具备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其软件类别应属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类或应用软件类或系统软件类或信息管理类; 3)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发电集团电力营销系统相关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的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页、服务范围、签章页等;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19-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告); 3.5 项目经理: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证书; 3.6 投标人在河北区域参与过市场规则编制或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的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方(包括开发参与方)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相关规定参见[1]2021年4月26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339号文“各地市场规则编制单位及技术支持系统开发单位,不得作为第三方评估、校核单位,不得从事涉及电力现货市场的培训、咨询和软件开发等商业项目(服务电网业务除外)工作”,[2]2020年3月26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规【2020】245号文“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方应向市场主体公开承诺,不与所在市场相关主体发生业务相关商业行为,防止内幕交易”;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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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