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第五批辅机:涉网自动化系统采购及接入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第五批辅机:涉网自动化系统采购及接入系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规划建设5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规划容量约为3600MW级。本期工程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单套机组容量约600-700MW,装机规模约200万千瓦。每套机组包括1台H级燃气轮机、1台蒸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燃机、汽机、发电机“一拖一”单轴布置。本期工程计划2022年7月底主体开工,3台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和5月投产。
2.2招标范围:涉网自动化及接入系统服务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网自动化及接入系统服务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或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集中代理采购/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业绩要求:
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在电网(包含接入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电网的发电厂或220kV以上变电站)内承接过涉网自动化设备供货及接入系统调试服务的工程至少1个业绩合同。
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有效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数量、签订时间、接入电压等级等信息的关键页或证明文件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型号的关键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1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第五批辅机:涉网自动化系统采购及接入系统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第五批辅机:涉网自动化系统采购及接入系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规划建设5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规划容量约为3600MW级。本期工程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单套机组容量约600-700MW,装机规模约200万千瓦。每套机组包括1台H级燃气轮机、1台蒸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燃机、汽机、发电机“一拖一”单轴布置。本期工程计划2022年7月底主体开工,3台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和5月投产。
2.2招标范围:涉网自动化及接入系统服务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网自动化及接入系统服务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或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集中代理采购/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除外);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业绩要求:
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在电网(包含接入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电网的发电厂或220kV以上变电站)内承接过涉网自动化设备供货及接入系统调试服务的工程至少1个业绩合同。
注:业绩应是投标人的有效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数量、签订时间、接入电压等级等信息的关键页或证明文件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设备型号的关键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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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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