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移动信息科技 2023年(12个月)卫生信息化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 贵州移动信息科技 2023年(12个月)卫生信息化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贵州移动信息科技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达安股份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技术服务,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医疗行业DICT项目商机收集、项目的需求分析、技术交流、方案编制(包含并不限于可研报告、设计文档、技术文档、商业需求分析、技术交流材料等)、项目投标支撑、现场应标、系统运维等服务类服务。 1.3项目预算:含税660.740782万元(不含税623.34036万元)。 1.4服务期: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月止 (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含税预算金额)。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1.5采购包划分:未划分标段标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应答人需具备ISO27001资质证书。 3.项目要求: 1)公司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之前签订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采购内容包含医卫信息化类项目)证明材料至少1份,单个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含税1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及业绩计算规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或结算证明)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证明,发票证明为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电子件或带网址的发票网站查询截图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 业绩,不同 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普通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不准确,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造成提供的业绩不符合要求。 2)供应商必须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组建项目团队,并承诺入场前接受我方对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全体项目成员)的符合性验证。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相应人员或终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贵州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的规定实施处罚。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 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 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6.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5)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 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工信部网站:/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在最近三年内(开标截止前36个月至应答截止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工信部网站:/txzbqy.miit.gov.cn))。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代理商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1月10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1月15日17时00分 > 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4.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长岭南路交汇处美的置业广场T3栋17楼1号。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唱价,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采购文件; 4.2.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2.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二.资格要求
三.获取比选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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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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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tb.guizhou.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