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嘉峪关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位于甘肃省嘉峪关市西南部。 1#场址中心坐 标北纬39.7649°N,东经98.1348°E,2#场址中心坐标北纬39.7675°N,东经98.1072°E,地块面积 约3634亩,距酒泉市33km,距嘉峪关市15 km,附近有G312国道,交通方便。工程区域内地貌表面为 戈壁荒滩,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光伏发电站总体以矩形布置为主。设计拟安装光伏组件270400块, 单块组件峰值功率为540 Wp。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北仑)基地•未来工厂综合智慧能源 项目工程位 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境内。场址地势总体平整,属于平原地貌。设计拟安装光伏组件21840块,单 块组件峰值功率为550Wp。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标段:
第一标段: 云南大姚石板箐200MW光伏项目二期第1次光伏支架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甘肃嘉峪关、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北仑)光伏支架采购项 目
授标原则: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 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
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二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2标段整体报价金额最低的原则 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内容与范围:第二标段:甘肃嘉峪关、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北 仑)光伏支架采购项目
嘉峪关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光伏发电项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 (北仑)基地•未来工厂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两个项目,包括电站支架的加工制作、供货、包装、发 运、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处(车板交货,不包括卸车)、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配合交接验收和 售后服务等,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1)嘉峪关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光伏发电项目
序号 |
交货时间及批次 |
1 |
2023年2月20日开始首批3MW到场 |
2 |
2023年3月15日第二批4MW到场 |
3 |
2023年4月5日第三批4MW到场 |
4 |
2023年4月30日剩余全部到货, |
具体到货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项目交货地点为:嘉峪关嘉西光伏园区120兆瓦光伏项目施工现场。 (2)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北仑)基地•未来工厂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设备到货时间: 首批设备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完成后一个月内(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设备交货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北仑)基地•未来工厂综合智慧 能源 项目升压站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具体交货时间已招标技术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 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4、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0年-2022年),单次供货50MW(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MW数,可依据重量判断, 2200吨及以上的合同可以视为50MW,不限制支架形式)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业绩累计不低于 500MW(非关联交易);
(2)具有近连续两年招标支架同类型业绩(例:如招标型号为跟踪支架,则所有跟踪形式的支 架均视为同类型)。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延迟交货的不良记录。
(4)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出现过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9)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3年01月10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20 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