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42010220210527001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301092205061276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装修设计6标段(二次招标)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建设运营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宫建岗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四部) |
招标人 |
工程 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公告为其中第六标段。第六标段:装修工点五标(全线广告、导向标识)。负责全线各车站广告、导向标识(含站外路引)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负责全线涉及既有换乘车站改造车站广告、导向标识改造补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218万元。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18 | 立项批准文号: | 鄂发改铁路函【2019】212号、鄂发改铁路函【2020】107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合格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3-01-12 18:00 ~ 2023-01-18 18:00 |
投资总额(万元): | 6450557.71 | 购领招标文件 三、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 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四、其他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须具有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及大型广告设计的业绩和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须具有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及大型广告设计的业绩和能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3、本项目资格条件中对申请人的财务不做要求。4、投标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本次公告为其中第六标段。本项目的6个标段中,申请人可以选择下载所有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参与投标,在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其所投标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标段单独制作、上传、解密。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详细规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
备注: | 一、投标方式: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 ”)(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 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3、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 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