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桂东电子”)、新疆广投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桂东电子”)。(各标段中标人将分别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2.3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区内至全国各地铝产品汽车运输、新疆胡杨河市至全国各地普货运输。
2.4项目规模:合计运输量约152683吨。其中来宾新材至广西南宁、柳州约140000吨大扁锭、返回料、铝屑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正润新材至全国各地约8580吨电子铝箔、铝合金卷材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桂东电子至新疆胡杨河市约1833吨腐蚀箔、普货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新疆桂东电子至贺州市、湖南、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约2270吨化成箔、普货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最终运量以实际经营量为准)
2.5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本次招标仅为Ⅲ标段。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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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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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国内货物运输服务项目(含新疆桂东电子)(Ⅲ标段)(二次) |
桂东电子至新疆胡杨河市约1833吨腐蚀箔、普货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新疆桂东电子至贺州市、湖南、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约2270吨化成箔、普货等产品汽车运输服务。 |
2.4服务期限:桂东电子、新疆桂东电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5其他说明:
2.5.1项目公司为招标人所管理的企业桂东电子、新疆桂东电子,中标通知书发布后,合同签订事宜及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人具体实施。
2.5.2运输量会随着招标人业务扩展及经营调整而变化,因此合同签订时运输量不能构成最大或最小承诺,招标人不接收基于发货量变化的成本索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货物运输服务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000吨或者累计服务金额超过300万元。(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具体数量和具体金额,则应附发票、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等能够佐证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业绩按佐证材料承运数量或结算金额累计。)
3.4投标人营运车辆不低于3辆,包括自有车辆、长期协作车辆、关联企业(母子公司)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即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资料,其中协作车辆还需提供协作依据文件,关联企业(母子公司)车辆需提供企业关联证明资料。营运车辆包括普通货车、专用货车、牵引车等载货汽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17时至2023年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