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锅炉、气化炉清焦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烯烃一分公司动力一车间、动力二车间、气化车间锅炉、气化炉及附属设备年度清理项目多,清理难度大,需外委清理。
2.1.2招标范围:
2.1.2.1动力一车间、动力二车间炉膛、水冷风室、水平烟道、返料器、省煤器、过热器、空预器、风道、暖风器、脱硝反应器、电除尘内部极板极线、灰斗、灰库、煤泥水池、脱硫塔、循环槽、检修槽、料液槽、地坑及管道等内部积焦、积灰、积泥、积料清理;气化车间气化炉燃烧室、激冷室、原料气分离罐、文丘里分离罐、鼓泡塔、合成气管线、磨机、捞渣机、给煤机、激冷水罐、循环水罐、废水罐、沉降槽、黑水地下坑、汽提塔等内部积焦、积灰、积泥、积料清理,预估清理量约10800吨/年,三年预估量约为32400吨。
2.1.2.2中标单位将清理的灰渣经磅房过磅后拉运至厂区内指定位置,并负责作业现场及拉运区域卫生清理,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1.4项目地点: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化工园区烯烃一分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塔或罐或气化炉或锅炉或池或过滤器清渣清焦工作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1-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6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