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神维分公司2023年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铁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铁路装备公司神维分公司是 唯一的铁路线路机械化维护专业公司,承担着集团管内铁路线路的轨道机械化维护任务,根据2023年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作业组织安排,现需求专业的团队在神维分公司在轨道机械化维护作业中提供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
根据2023年工作量分布情况,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统一安排的天窗作业时间(预计每次封锁180-240分钟),配合神维分公司开展轨道机械化维护作业,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在实际工作中,根据铁路公司需求调整工作量,据实结算。详见技术文件。
标段 |
名称 |
服务项目 |
备注 |
1 |
神维分公司2023年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租赁服务第一包 |
需提供10台轨道车,4台轨道平板吊(每台轨道平板吊包含一辆NX70平车及配套的收轨用LQD-I工作装置) |
投标人须为所有车辆提供满足日常保养、施工作业的全部专业人员。所有车辆的日常保养、施工作业、燃油消耗、转场、其他辅助人员等轨道机械化维护作业辅助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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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维分公司2023年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租赁服务第二包 |
需提供5台轨道车,2台轨道平板吊(每台轨道平板吊包含一辆NX70平车及配套的收轨用LQD-I工作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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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维分公司2023年轨道车及轨道平板吊租赁服务第三包 |
需提供5台轨道车 |
2.2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作业项目实际需要的租赁时间为准,最高不超过210天。以轨道车、轨道平板吊到达作业地点正式验收合格交接后计算起始日期,结束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停止使用之日为准,招标人将提前5天书面通知。
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管内铁路沿线及铁路装备公司神维分公司对外承揽业务的其他铁路公司铁路沿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轨道车或轨道平板吊作业或租赁合同业绩证明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轨道车须配备司机。每台车配备1名司机,1名副司机。两名司机须持有国家铁路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投标人须提供司机驾驶证扫描件。
(2)轨道平板吊须配备操作人员。每台车配置操作人员1人,操作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操作证扫描件。
【7】设备要求:(1)轨道车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设备年检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合格证扫描件。
(2)每台轨道平板吊包含一辆轨道平车和一台轨道吊。轨道平车须具有检修竣工验收记录或证明资料(车统-33并车统-36),轨道吊须具有年修(小修)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若为自有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资料,可以是购买发票、收据、固定资产卡片、买卖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非自有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与产权方在投标日期前已签订的车辆使用合同或设备租赁使用意向书(使用时间必须能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2-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2-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70.0元,第2标段(包)70.0元,第3标段(包)7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