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取水口拦污、破冰建筑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82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取水口拦污、破冰建筑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徐大堡核电厂取水口拦污、破冰及取水口堵塞物监测系统工程,包含一阶破冰、拦冰工程,二阶拦冰、拦污网工程,三阶拦污网工程,取水口堵塞物监测预警系统等。
2.4 招标范围
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图纸中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措施工程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
2.5 建设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厂现场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4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 3 月 28 日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正式进场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甲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徐大堡核电厂取水口拦污、破冰建筑工程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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