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境内
1. 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规划容量为1000MW,分为两个区域建设:磴口县85万千瓦子项目和乌拉特前旗15万千瓦子项目。配套储能项目合计建设规模150MW/300MWh。磴口县85万千瓦子项目新建2座220kV升压站,分别为1#有人值守升压站与2#无人值守升压站,每座升压站新建单回220kV线路接入祥泰500kV变电站220kV侧;乌拉特前旗15万千瓦子项目本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本期建设光伏容量接入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新建单回220kV线路接入宝音太220kV变电站220kV侧。本标段为磴口85万千瓦子项目二标段,容量30万千瓦。
2.2 建设
2.3 规模:1000MW。
2.4 工期:预计于2023年3月18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项目为标段二,装机容量30万千瓦,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具体内容采购及安装;含标段内光伏支架、汇流箱、35kV以下交直流电缆、光缆和接地材料供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7年应具有新能源项目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其中单项合同业绩施工规模在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近7年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新能源项目建筑或安装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扫描件、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