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北分公司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裕华2023年4月-2024年3月石灰石粉(细)框架采购已由 河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 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2.2.项目规模:2×300MW亚临界氢冷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4月1日(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2023年4月-2024年3月石灰石粉(细)框架采购 | 2023年4月-2024年3月脱硫用石灰石粉(细)框架采购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4月-2024年3月石灰石粉(细)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具有环保排污许可证,投标人石灰石粉(细)日生产能力不低于300吨。
6.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石灰石粉(细)供货合同业绩(连续3个月或不少于6000吨供货量),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合同被解除。
8.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2-01 14:03到2023-02-08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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