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的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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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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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2023年度后勤服务项目(本部) |
湖南省长沙市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司机6名,保洁员3名,负责接送清能分公司员工上下班、员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接送以及负责17层办公室保洁管理及公共区域地面打磨处理。详见标段1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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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各场站2023年度后勤服务项目 |
湖南省永州市、邵阳市、郴州市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5个场站司机及综合管理等人员。详见标段2技术规范书。 |
2.2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标段1:
1.用房提供情况:发包方不提供驾驶服务人员和保洁服务人员的生活住房。
2.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费承包方自理。
3.驾驶服务车辆的燃油、路桥、保养等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4.驾驶服务人员和保洁服务人员法定节假日和平时加班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标段2:
1.用房提供情况:
1) 回龙圩、江口、连坪、梅桥风电场:发包方为司机和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提供免费住宿用房。(司机为本地人的一般不安排住宿用房)
2) 武冈项目:发包方为提供保安服务的人员提供免费住宿用房
2.饮食安排情况:
1) 回龙圩、江口、连坪、梅桥风电场:餐饮费承包方自理。标准不得低于20元/人/天。
2) 武冈项目:餐饮费承包方自理。
3.驾驶服务车辆的燃油、路桥、保养等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4.服务人员法定节假日和平时加班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至少提供1项及以上后勤服务行业相关业绩,且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服务期限、签订时间等关键页,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2日16:00起至2023年2月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