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扬州真武50MWp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扬州真武50MWp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理位置为真武镇恒丰村、谈套村、朱楼村一带,厂址区域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6′43″,北纬32°34′28″,厂址东至S264省道,西达G2高速公路,南至S28高速公路,交通较为便利。厂址区规划面积约0.533km²(800亩)。开关站拟用地面积4.725亩,直流侧装机规模50MWp。
本工程规划建设装机容量50MW,采用550Wp双面双玻高效单晶电池组件,组件安装容量50MWp,组串式逆变器225kW。工程建设有电源侧储能,电池组建设规模5MW/10MWh。同步配套新建35kV开关站,35kV户内配电装置,然后以一回35kV线路接至220kV张套变35kV母线。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境内。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区、35kV开关站(含储能系统)、集电线路、35kV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如需)、用地手续(如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3年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2023年6月25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9月25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50MW 及以上并网光伏工程(至少1个水面类型)EPC总承包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2月3日09时整至2023年2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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